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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进一步加快推进“煤改气”工作
2013-11-20 14:27:49 来源: 作者: 【 】 浏览:137次 评论:0

 11月18日,黔江区取缔燃煤设施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工作推进会举行。会议就贯彻落实区政府调研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推清”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成立了“推清”工作宣传小组,从相关单位抽调17人组成5个宣传小组,将于11月19日至11月21日分头对三岔河片区、新华大道东段(含南海城商业圈、官坝路)和解放路、新华大道西段、城西九路、步行街和行署街、黔龙街、南沟、27队至黑山大桥、国资委所辖门面进行入街入户宣传,达到全民知晓的目的。

     近日,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取缔燃煤设施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的通告》。根据《通告》,实施范围为:老城东至舟白隧道口、正阳隧道口、城东路市政洗车场、殡仪馆,西至黔彭二级路与高速路匝道交汇处(百花园至交汇处只限道路两旁)、石峡路与迎宾十组便道路交汇处,南至城南街道办事处办公楼、凌云石油加油站,北至区看守所、谭家湾居民点(含)、古楼巷(含)划为燃煤禁燃区。取缔燃煤设施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实施时间为2013年10月31日至2014年6月30日。禁煤区范围内燃煤用户在规定时间内取缔燃煤设施使用清洁能源给予适当补贴。禁煤区内机关企事业、学校、医院的食堂自行筹资在2014年6月30日前改用清洁能源,且不得享受推广清洁能源补贴。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精神,加快黔江区天然气资源的推广利用,重庆黔江民生燃气有限公司就优惠标准作了说明。凡在规定区域新装、改用天然气的居民用户,按开户费总金额的3%进行气费补贴;经营用户按开户费总金额的5%进行气费补贴。补贴金额不进行现金补贴,按开户金额折算后向用户赠送等值天然气量,从通气之日起将赠送气量均摊到每月,半年内用完。优惠时间至2014年6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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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黔江 进一步 加快 推进 工作 责任编辑:ran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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