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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试行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 简政放权服务群众
2020-12-05 10:25:57 来源: 作者: 【 】 浏览:34次 评论:0

近日,记者从黔江区政府获悉,为了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推进“零跑腿”“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营商环境改革决策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黔江区工作实际,制定了黔江区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工作制度(试行)。

制度指出,容缺受理工作制度是指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条件或者申请材料欠缺的政务服务事项,经过申请人作出相应书面承诺后,政务服务部门可以先予受理,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补正的材料、时限和超期处理办法,并进行审查,在申请人补齐补正全部材料后,在承诺办理时限内出具办理结果(包括决定书、证照、批复等)的审批服务过程。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本区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本区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工作制度施行情况的指导督促;政务服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工作制度。对实行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应当由政务服务部门提供容缺受理承诺书格式文本。容缺受理承诺书格式文本应当放置在服务窗口和发布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等,方便申请人索取或者下载。

记者了解到,可以容缺受理的材料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需效验原件,但能通过“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或其他信息共享系统查询的营业执照、个人独有身份证明等。企业资信证明、缴费证明,企业内部人员资格证书及内部配套管理的计划、方案、制度等。需要提交的其他政务服务部门正在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结果材料,或其他政务服务部门在办理结束后返还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涉及技术审查的建设项目审批,相关技术审查要件以外的其他材料。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类材料。纳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清单的除外。不影响审查工作正常开展的其他可以容缺的材料。(记者 徐朝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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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黔江 试行 政务 服务 容缺 受理 制度 简政 放权 群众 责任编辑:ran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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