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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一)
2023-12-14 07:14:37 来源: 作者: 【 】 浏览:49次 评论:0


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2023年12月8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及省委、省政府印发的《贵州省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1—2030年)》,进一步完善全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实施主战略、实现主定位,深入实施我省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计划“七个专项行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建立健全全省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能力现代化、体系整合化、服务优质化、管理精细化、治理科学化。
  到2025年,全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资源配置和服务均衡性不断提高,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8岁左右,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8.15张,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4.5个,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30%,做到大病重病在本省解决、常见病多发病在市县解决、头疼脑热在乡村解决,有序就医和诊疗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到2030年,全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80岁左右。到2035年,形成与全省现代化建设相适应,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提升。
  二、突出纵向贯通,提升五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一)以我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省级龙头医院为引领,提高省级疑难重症救治能力。加快推进我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增加顶尖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完善我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政策保障体系,推动项目医院良性运营。到2025年,我省5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项目医院出院患者三、四级手术占比提高到60%以上。积极争取国内顶尖医疗机构与我省医疗机构探索共建合作新模式,依托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统筹贵州省人民医院、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等资源,加快与北京协和医院合作共建区域医学中心,带动提升全省优质医疗服务水平。依托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争创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提高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在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等重大项目以及人才培养、学科专科建设等方面,持续加大对贵州省人民医院、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和第二附属医院等省级龙头医院的支持力度,推动其与我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医院协调发展。
  (二)以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为重点,提升市级大病诊疗能力。进一步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支持,在未部署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其他市(州)加快推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动实现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市(州)全覆盖,加快形成具有较强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的优质医疗服务、医学科研和人才培养高地。支持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参与省内外重大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相关收益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计入当年本医疗机构薪酬总量,不受总量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鼓励各市(州)按照网格化布局建设城市医疗集团,由综合实力强的市级医院牵头,县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护理院、康复医院、安宁疗护机构等参加,统筹网格内医疗资源协同发展。到2025年,全省共建设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2个。
  (三)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为载体,增强县级常见病治疗能力。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实现行政、人事、财务、业务、用药目录、信息系统等统筹管理,建立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共同体。加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临床专科和管理能力建设,重点发展全科、急诊科、妇产科、儿科、重症医学科、中医科、精神科、老年医学科、康复医学科、感染性疾病科等学科,着力提升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诊疗能力。加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内部和医共体间床位、号源、设备等的统筹使用,推进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推动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统筹推进医疗人才“组团式”帮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加强医疗卫生领域东西部协作和三级公立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工作,重点培养综合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推进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建设,扩大远程医疗覆盖范围。到2025年,各县(市、区)县域内就诊率稳定在90%以上。
  (四)以县域医疗次中心为枢纽,夯实乡级医疗卫生服务基础。在与县域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有一定距离的常住人口聚集地区,依托现有乡镇卫生院加快建设县域医疗次中心,重点从完善科室设置、强化人才队伍建设、配置医疗设备等方面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加快建成县域片区医疗救治、急诊急救、人才培训、技术指导、公共卫生示范中心,充分发挥其对周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辐射带动作用。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重点创建一批社区医院。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持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将服务质量数量、运行效率、患者满意度等作为主要考核内容,推动考核结果共享运用。到2025年,全省建设县域医疗次中心100个、省级示范中医馆200个。
  (五)以健康乡村建设为抓手,筑牢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对于临近乡镇卫生院、人口较少等不适宜单设卫生室的行政村,可通过巡回医疗、邻(联)村延伸服务、上级医疗卫生机构驻村服务等方式,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提升乡村中医药服务能力,到2025年,实现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8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并在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建设中医阁。创新乡村医疗卫生人才使用机制,加强县域医疗卫生人才一体化配备和管理,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县管乡用”、村医“乡聘村用”等方式,提高乡村医疗卫生岗位吸引力。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筹资机制,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将签约居民的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落实签约居民在就医、转诊、用药、医保等方面的差异化政策,逐步形成家庭医生首诊、转诊和下转接诊的服务模式。
  三、突出横向联通,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整合水平
  (六)促进防治结合。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强化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队伍建设,实行岗位分级分类管理,提高专业技术人才比例。全面推进医疗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深度协作,建立人才流动、交叉培训、服务融合、信息共享等机制。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公立医疗机构要设立公共卫生科等直接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科室,明确各类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人员岗位职责和配备要求并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健全公共卫生医师制度,探索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健全监测预警体系,提高重大疫情早发现能力。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持续推进补短板、强弱项,巩固提升全省标准重症病床配置、重症医护人员培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必要物资配备等成果;加快推进各市(州)传染病医院或综合医院传染病区建设。加强紧急救援医学基地(中心、站点)建设,加快构建陆水空立体化协同救援体系。到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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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中共 贵州 省委 办公厅 贵州省 人民政府 关于 进一步 完善 全省 医疗卫生 服务 体系 实施 意见 责任编辑:ran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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