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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三)
2023-02-17 17:29:10 来源:甘肃发布 作者: 【 】 浏览:71次 评论:0
村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  

(十九)完善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坚持和完善“四议两公开”制度,引导农民全程参与乡村建设,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在项目谋划环节,加强政策宣传,组织农民开展议事、参与决策,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在项目建设环节,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接本地乡村建设项目,广泛吸纳农村低收入群体就地就近就业。在项目管护环节,创新管护方式,将乡村建设行动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建立受益农户认领、“门前三包”及使用者协会等村民自管方式,引导村民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推动县、乡、村三级联动,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组织评选“共同缔造”典范社区、先进组织和先进个人。  

(二十)健全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建立清单管理公示制度,深入推进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工作,所有行政村建立管护理事会、管护基金,健全“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长效管护机制,有条件的县乡可以探索建立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化企业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逐步推行经营性、准经营性设施使用者付费制度,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市场化管护运行机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按规定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二十一)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突出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维护农民切身利益,坚持农民有需求、政府就推动,企业愿意干、政府就支持,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利用社会资本,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立足村庄资源禀赋,发挥区位、资源等优势,在科学规划的前提下,努力盘活农村闲置承包地、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农房等资源,搞好项目的策划、设计、包装,采取村企股份合作等形式,积极引进企业,大力发展休闲、康养、观光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十二)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将乡村建设纳入东西部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重点支持领域,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实施东西部协作“百村振兴计划”。鼓励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帮县到村”等形式倾斜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推进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积极动员省内外社会组织开展结对帮扶,力争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全覆盖。对经营性建设项目,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切实发挥运营企业作用。  

五、强化要素保障  

(二十三)加强投入保障。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将乡村建设作为政府支出的重点领域。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部分可按规定统筹安排支持乡村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乡村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支持县级在遵循中央和省级资金管理规定的同时,优先使用有关行业资金,统筹使用衔接资金等到县可统筹使用的资金。省直相关部门安排项目资金,优先向示范市、县、乡、村倾斜。  

(二十四)创新金融服务。鼓励银行金融机构扩大贷款投放,支持乡村建设。引导农村中小法人银行机构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信贷资源倾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加大对建设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探索银行、保险、担保、基金、企业合作模式,拓宽县域内建设融资渠道。加强涉农金融创新服务监管和风险防范。鼓励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前提下,探索开发合适的信贷产品和融资模式。  

(二十五)用好乡村振兴基金。充分利用乡村振兴基金,撬动社会资本,调动多方力量推动乡村建设。完善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支撑政策措施,重点投向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三农新基建、乡村产业强链补链。瞄准重点项目,支持发展新产业新业态。  

(二十六)完善集约节约用地政策。强化土地要素保障,科学合理配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保障乡村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合理用地需求。探索针对乡村建设的混合用地模式,在符合经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前提下,可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探索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用于支持乡村建设。  

(二十七)强化人才技术标准支撑。探索建立乡村工匠培养和管理制度,为乡村建设培育一批留得住、用得上的建设人才、服务管理人员。支持传统手工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类项目参加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鼓励支持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乡村建设领域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分类制定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技术指南,编制技术导则。建立健全乡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等标准体系,完善建设、运行维护、监管、服务等标准。  

六、靠实工作责任  

(二十八)强化统筹协调。认真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要求,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市、县、乡党委政府要把乡村建设行动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强化工作举措。  

(二十九)实行清单管理。要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要求,对照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结合实际统筹安排项目建设,制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建立乡村建设台账。全年建设项目完成后,综合考虑乡村建设进展情况,科学调整下一年度任务清单。省级定期调度,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三十)加强考核评估。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情况作为乡村振兴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省直部门和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结合实施“5155”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出台考核验收办法。省级示范市(州)5年建成并验收命名、省级示范县(市)3年建成并验收命名、省级示范乡(镇)2年建成并验收命名,每年创建500个省级示范村并验收命名,实行动态管理。  

(三十一)强化宣传引导。深入宣传乡村建设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及时总结典型经验,注重示范引领。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农村,加强乡村建设题材文艺作品创作,推出一批优秀农村现实题材文艺作品。

来源:甘肃日报、新甘肃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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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甘肃 省委 办公厅 省政府 印发 《甘肃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责任编辑:ran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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